借阅须知

 安庆市图书馆书刊借阅须知

    1.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书刊,所借书刊请在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后携带出馆。

    2.成人借阅证A :押金为50元,每次可借普通书刊2册,借阅期限为20天;成人借阅证B(RFID卡):押金为100元,每次可借普通书刊3册,借阅期限为20天;少儿借阅证:押金为50元,每次可借少儿图书2册,借阅期限为30天。所借图书超过押金保障额4倍以上时,请您减少册次借出。

    3.外借图书如超期,请您按每册每天0.1元缴纳延误费,超过15天处罚加倍;过期次数达5次,系统将处于停借状态。如您的还书日期恰好在闭馆日,本馆计算机系统会为您自动延长1天的借期,请您周知。

    4.挑选图书时,请您保持图书排架次序,未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,做到排列整齐,不串架、乱架。请保持室内安静、清洁,不随地吐痰,乱丢纸屑、杂物,严禁吸烟。

    5.请您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仔细检查书刊有无缺页、污损情况并告知工作人员,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。在借出阅读时请您注意爱护书刊,还书时如发现缺页、污损等情况将按本馆规定追究赔偿责任。

    6.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。但所借书刊如已超期,恕不能办理续借。续借方法:(1)直接将书刊带到馆里办理续借手续。(2)进入市图书馆网站http://www.aqlib.cn/ “我的图书馆”, 登录账号为读者证号,初始密码为读者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日,如1982年10月1日出生读者的密码是19821001,进入后根据页面提示进入续借操作。

    7.对已出借不在馆的图书,可来馆办理预约,最大预约数不超过2册。所预约书到后,请在7天内来馆办理借阅手续。

    8.如不慎丢失书刊,您可购买相同版本图书还给图书馆,本馆只收取少量的加工费;如购买不到,本馆视图书的价值参照书刊丢失赔偿办法收取相应的赔偿金。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,按整套价赔偿,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。未标明价格的图书,参考同类图书的价格赔偿。丢失处罚最低倍率:①出版年范围 1945~1954年20倍、1955~1964年15倍、1965~1980年10倍、1981~1990年5倍、1991年~现在 2倍。②复本范围 1~1册5倍、2~4册3倍、5~99册2倍。

    9.对偷窃书刊资料者,视情节给于批评教育或报警由保安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
    10.服务电话: 总馆 8759051   少儿分馆 5512729 


发布时间:2010-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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